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混淆“保证领取”与“终身领取”
案例简介: 客户郑先生购买一款养老年金,代理人强调“保证领取20年”,郑先生理解为至少能领20年的钱。他在开始领取后第5年身故,家人发现保险公司支付的是“保证领取总额(20年年金)”减去“已领取部分”后的差额,而非其理解的继续支付满剩余15年的年金。
风险分析: 消费者对“保证领取”的理解与合同条款存在偏差。代理人未清晰解释“保证领取”是身故保险金的一种形式,而非对生存年金的承诺。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明确“保证领取”的含义:是指在开始领取后,若被保险人在保证期内身故,保险公司会将保证期内尚未领取的部分给予受益人。
2. 与“终身领取”概念区分开,“终身领取”是只要生存就能一直领,但没有领取时间的保证。
3. 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家族寿命史,选择更适合的产品类型。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