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隐瞒既往慢性病,重疾险理赔被拒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52岁的周某投保某重疾险,投保问卷询问“是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周某明知自己有5年高血压病史且需长期服药,仍勾选“否”。2024年2月,周某因突发脑中风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调取其过往就诊记录,发现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最终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法律依据: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健康信息,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策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关键提示: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属于健康告知核心内容,即使投保时未因该病就诊,也需如实申报;若担心被拒保,可选择支持“智能核保”“人工核保”的产品,而非刻意隐瞒。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