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代签名风险——无效保单的苦果
案例介绍
2023年,张女士为其丈夫投保时,代丈夫签署重疾险投保单,被保人签名处伪造丈夫笔迹。两年后丈夫患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通过笔迹鉴定确认被保人签字为代签,以“合同无效”为由拒赔,仅退还现金价值。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及《民法典》,保险合同需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代签名可能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若发生理赔纠纷,保险公司可能以“非本人签名”为由拒赔,法院通常支持投保人/被保险人主张合同无效。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额,合同无效。代签名行为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即使缴费多年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本案中销售人员未现场见证签字,也未提示代签风险,存在重大过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亲笔签名:投保人、被保人必须本人签字(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签);
2. 确认意愿:被保人需知晓保额、保障内容,电子投保需本人人脸识别;
3. 追责机制:若业务员诱导代签,留存微信记录等证据向银保监局投诉;
4. 定期自查:通过保险公司官微查询保单信息,确认签名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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