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保单无效
案例介绍
2024 年 2 月,客户赵先生为其朋友王先生投保了一份寿险,未征得王先生同意。同年 5 月,王先生意外身故,赵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 为由拒赔。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关系,或劳动关系等),且投保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需经被保险人同意。赵先生与王先生仅为朋友关系,无保险利益,且未征得王先生同意,保单自始无效,故保险公司拒赔。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时需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法定保险利益,尤其投保寿险、意外险等含身故责任的险种时,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避免因保单无效导致无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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