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醉驾肇事身故拒赔
案例介绍
2023年5月,王某与朋友聚餐后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达187mg/100ml),在高速路失控撞上护栏当场身亡。王某生前投保300万终身寿险,其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遂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
法律定性:王某行为构成《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80mg/100ml);
条款依据:保单免责条款明确载明「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司法实践:法院调取交警事故认定书及尸检报告后,认定王某身故直接源于醉驾违法行为,判决支持拒赔。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酒驾、毒驾等危险行为已被列为保险行业通用免责条款。即使保单未主动提示,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10条,此类违法行为属于「法律禁止性规定」,保险公司仅需尽到一般提示义务即可免责。公众需牢记:方向盘+酒精=保障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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