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保险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提供风险保障
案例简介:
李某骑车不慎摔伤胳膊,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不仅赔付了意外险,连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用都给赔付,自己扣除保险和新农合保险,不仅没花钱,反倒”挣”了些钱。其朋友刘某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到某保险公司同样为自己购买了理财险,同时附加了相关医疗保险。几个月后,刘某为了“赚钱”,故意砸伤了自己右脚,保险公司告知不能赔付,甚至告知客户可能触及刑法。
风险分析:
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保的意义在于:守住赚到的钱,护住美满的家。买保险其实是用少量的钱转嫁自己和家庭的风险,不要因为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回报就认为很吃亏,更不能为了“赚钱”而去投保,最后不仅不能赔付,还可能触及法律。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总之,保险是一份契约合同,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获得风险保障是购买保险的根本目的,诚信是双方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前提。合同的双方互为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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