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老年人投保“年金险”混淆“领取年龄”案
案例介绍
71岁的郑大爷想通过年金险补充养老金,某保险公司代理人推荐一款“即交即领年金险”,称“一次性缴10万元,明年就能领钱,每月领800元”。郑大爷签订合同并缴纳10万元后,查看条款发现“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为80岁”,需等到80岁才能每月领钱,若提前领取需扣除50%手续费。郑大爷认为代理人隐瞒领取年龄,要求退保却被告知“已过犹豫期,仅能退还7万元现金价值,损失3万元”,双方协商无果。
案例分析
此案违背保险适当性原则的核心是“领取规则误导”与“需求错配”。一是代理人将“80岁领取”的年金险虚假宣传为“明年领取”,隐瞒“领取年龄”这一核心条款,违反《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需明确说明年金领取时间、金额、方式”的规定。二是未评估老年人养老金需求,郑大爷71岁需“短期领取养老金”,而该产品需80岁起领,与“即时补充养老”需求完全不符,未推荐“领取年龄为60/65岁”的适配年金险,属于产品匹配失职。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投保年金险前必须确认“领取起始年龄”,要求代理人在投保单上书面标注领取时间,同时演示“不同年龄领取的金额差异”,避免因“即交即领”等模糊表述误导。
- 老年人购买年金险优先选择“领取年龄≤70岁”的产品,若需短期补充资金,可选择“年金险+万能账户”组合,万能账户支持部分领取(手续费较低),提升资金灵活性。
- 若发现领取年龄被误导,在犹豫期内立即退保(全额返保费),超犹豫期可收集代理人宣传录音、聊天记录,向银保监会投诉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全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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