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保险代签名纠纷:他人代签保单,出险理赔遇麻烦
案例简介:客户李女士的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了重疾险投保单。投保 2 年后李女士确诊乳腺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投保单非本人签名,依据《保险法》“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合同需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并拒赔,双方陷入纠纷。
案例风险分析:代签名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能导致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消费者对 “投保需本人签名” 的法律要求认知不足,轻信 “家人代签没关系” 的错误说法,忽视投保流程的合规性,最终影响自身权益。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时务必本人亲笔签名,尤其是重疾险、寿险等含身故责任的保单;核对投保单、电子保单上的签名信息,确保与本人笔迹一致;切勿让他人代签保险文件,避免因合同无效失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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