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孙某投保寿险,最初指定妻子为受益人。之后孙某口头告知业务员想要变更受益人为子女,但没有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孙某意外身故后,妻子主张保险金,子女提出异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以保单登记的受益人为准,口头变更不具备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

变更保险受益人,需要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完成系统登记才生效。仅仅口头告知、私下协议,不产生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果。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想要变更受益人,务必办理正式书面变更手续,留存办理凭证。口头约定无法对抗保险合同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