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伪造身故证明骗保”陷阱:编造被保险人身故,骗保败露获刑
案例简介:伪造亲人身故证明,申请身故保险金被查
冯先生为妻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 50 万元。由于生意亏损,冯先生欠下巨额债务,他想到了骗保的主意。冯先生伪造了妻子的身故证明和火化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理赔。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材料时,发现身故证明上的印章模糊不清,且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殡仪馆的官方记录格式存在差异。保险公司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核实,发现冯先生的妻子仍然在世,身故证明系伪造。冯先生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保险欺诈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没拿到保险金,还身陷囹圄。
风险分析:伪造证明性质恶劣,双重罪名受严惩
身故保险金的赔付以被保险人身故为前提,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高额身故保险金,不惜伪造身故证明等重要证件,这种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加上以此骗取保险金,构成了保险欺诈,行为人将面临双重罪名的惩处。保险公司在处理身故理赔时,会对身故证明等关键材料进行严格核实,通过与公安、民政、医院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很容易发现伪造证明的破绽。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认识到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保险欺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险是家庭风险保障的工具,应通过合法途径利用保险保障家庭权益,切勿因一时的经济困难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投保人应遵守保险诚信原则,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和理赔申请义务,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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