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非合同约定职业出险,意外险拒赔
案例介绍
2023 年 8 月,客户赵先生以 “办公室文员” 职业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2024 年 3 月,赵先生在业余时间兼职搬运工工作时,因货物坠落导致腿部骨折,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其出险时从事的职业为 “搬运工”,属于合同中约定的拒保职业,最终作出拒赔处理。
案例分析
意外险对被保险人的职业有严格要求,不同职业的风险等级不同,保险公司会根据职业风险等级确定保费或是否承保。赵先生投保时申报的职业为 “办公室文员”(低风险职业),但出险时实际从事的 “搬运工” 属于高风险职业,且该职业在保险合同的拒保职业列表中。根据条款,被保险人从事合同约定外的高风险职业导致意外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意外险时,需准确填写自身职业信息,并确认所从事职业是否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若职业发生变更(尤其是转为风险等级更高的职业),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职业变更手续,避免因职业不符导致出险后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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