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引导客户理性购买保险
案例简介:
赖先生手头有一些存款,就想通过投资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2018年11月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我司的X典人生终身保险,年交保费50万元,缴费期3年。2019年11月,被保险人在缴纳第二期保费时因经济原因,无法交代第二期保费50万元,就通过保单贷款形式在我司贷款25万元并从以其他方式筹借够50万元,用于缴纳第二期续期保费,在2021年1月还款及利息后,又再次到我司贷款63万元,用于缴纳第三期续期保费,至今没有进行还贷,由此产生了近12万元的利息,客户也因高额利息原因与我司产生了纠纷。
经了解本案中的赖先生从事海鲜的零售及批发,客户自述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客户有投资需求,曾在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但客户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资金是否能够保证其能够持续的缴费,也没有考虑到保险投资是一项需要通过中长期投资才能达到投资收益的产品;导致客户无法继续缴纳保费,只能过通过以贷款形式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最终产生了高额利息的损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本案中赖先生在投保时没有遵循保险的“适当性”原则,合理评估自身和家庭的经济情况及今后的收入来源、保障家庭生活必须的前提,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保险产品,而一味的为了追求汇报,没有考虑今后缴费的可持续性导致保险合同失效的风险,最终导致客户无经济能力继续缴纳后期的保险费,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只有通过贷款形式来维持保单的有效,导致产生了高额的利息;风险提示: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保险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作为消费者在投保保险前,应该首先清楚保险产品的功能及具体投保要求,不能一味的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投保的风险,特别是要清晰保险的一些特性:包括缴费期间、保险期间、免责事项、退保损失等;作为保险销售人员,也应该准确核实客户的经济状况,根据客户的家庭状况及收入等综合评估客户的承担能力,引导客户进行合理、理性的购买适合的保险产品,避免后续可能出现无法续交保费,导致合同失效,或者增加客户经济负担的损失;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