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代签名”引发的理赔纠纷:保单非本人签字,出险难获赔
案例简介:
客户张先生为妻子投保一份寿险,因妻子出差,便自行代签了投保单。3年后妻子不幸身故,张先生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核查发现投保单为代签,不符合《保险法》中“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最终拒赔,已交保费仅退还现金价值。
风险分析:
代签名看似是“图方便”,实则直接导致保单无效。部分代理人因急于成交,默许甚至协助客户代签,忽视了法律对保单签署的强制性规定。而张先生未意识到代签的法律后果,认为“一家人签字无所谓”,最终在理赔时遭遇重大损失。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2023年涉及代签名的理赔纠纷占比达12.3%,成为常见理赔争议点。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时需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若为身故险)亲笔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签,但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对代理人提出的“代签省时”等建议坚决拒绝,要求按正规流程操作;投保后核对保单签名页,发现非本人签名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更正,避免留下理赔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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