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医疗险既往症未告知”陷阱:投保前已患病?理赔遇阻碍
案例简介
张先生投保百万医疗险时,未主动告知自己3年前因慢性胃炎住院治疗的病史,仅告知了代理人“身体没大毛病”。投保1年后,张先生因胃溃疡住院,申请医疗险理赔时,保险公司核查发现其既往慢性胃炎病史,以“未告知既往症”为由拒赔,已交2年保费无法退还。
风险分析
• 代理人未主动询问投保人完整既往病史,仅依据“口头表述”判断健康状况,未引导其核对健康告知条款,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 张先生认为“老毛病已痊愈就不用告知”,忽视健康告知中“既往症需如实申报”的要求,误将“无大毛病”等同于“无既往病史”,最终导致理赔失败。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投保医疗险前,主动梳理近3-5年住院、门诊、检查异常记录,对照健康告知逐项核对,切勿因“病症已好转”隐瞒既往症。
• 要求代理人协助梳理健康告知范围,对不确定是否需告知的既往症,通过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确认,留存沟通记录。
• 投保后妥善保管过往病历、检查报告,若发现病史遗漏,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补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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