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定期寿险隐瞒糖尿病:血糖高不用报?心梗身故遭拒赔
案例简介:
客户赵先生投保定期寿险时,体检报告显示空腹血糖11.2mmol/L(已达糖尿病标准),代理人声称“偶尔超标不算病,告知了反而加费”。赵先生遂未告知。投保后第3年,赵先生因急性心梗身故。保险公司调取其既往病历发现糖尿病史,以“故意隐瞒影响承保的疾病”拒赔,仅退还现金价值。
风险分析:
代理人误导:刻意弱化糖尿病对心梗风险的显著影响(医学研究证实糖尿病患者心梗发病率高3.8倍)
客户认知偏差:误将“无症状”等同于“无需告知”,忽视健康告知中明确的血糖值询问;
法律认定严苛:法院判定“未告知疾病与保险事故具直接关联性”,构成《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血糖值超标(如空腹≥7mmol/L)必须告知,无论是否确诊糖尿病;
保存投保前3年所有体检报告,逐项核对数值类询问;
若代理人诱导隐瞒,留存沟通记录并向保险公司实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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