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农村“光伏贷”套路租赁陷阱
案例详情:
村民老王与新能源公司签订“光伏扶贫协议”:公司免费在屋顶安装设备,老王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设备款,10年后设备归其所有。签约后老王发现实为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所有权属租赁公司,自己承担22万元贷款。因设备发电量不足宣传值的60%,收益无法覆盖月供,逾期后租赁公司强行拆走设备,老王仍需偿还剩余贷款。
风险分析:
- 合同性质篡改:将租赁合同伪装成合作经营协议,农民误判责任范围。
- 发电量造假:利用农户缺乏检测能力,虚报理论发电数据。
- 强制收场:设备作为租赁物被收回,贷款债务仍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权属确认:签约前要求明确设备所有权归属,拒绝任何形式的设备抵押贷款。
- 发电量担保:要求合同中写入最低发电量保证条款及未达标的赔偿方案。
政府备案:通过县发改委核查项目是否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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