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杜绝代签名
案例:
盲人R叔叔接到侄子X电话:叔叔,给你推荐一份保险。叔叔说:我看不见,还是上门好
经过侄子X的一番介织,盲人R叔表示还要考虑。但是侄子×想尽一份孝心既然他着不
见,他签或者我签还不都一样吗?事后保险公司电话上叔叔说:这可怎么才好?我没有签字购买呀!
经保险公司核实:R叔叔的此份保险合同非本人签字,对投保人不生效。保险公司立刻联系侄子×交代,正因为R投叔是盲人目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他才想利用代签名让其先买下保险,抵御风险,之后保险费由侄子代为交纳。然而,也是因为这一份孝心,而好心办错事!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保险公司应当教育消费者,需在投保、保全、理等环节提示当费者本人签名,切勿图一时方使让其他人代签名。
2.消费者应当诚信守法,提高自身的诚实守信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正规流程手续购买保险保障及服务。
3保险公司应当教育消费者确有需要代理人代为签写保险单证的,也需后续经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那么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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