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每年保费准时交,“宽限期”出险不要慌
案例介绍
Z女士2019年6月购买了一份健康险 ,2022年6月因银行卡问题无法缴纳续期保费,同年7月份因意外住院才想起未交当年保费,心急如焚的她马上致电业务员说现在在住院无法到银行处理银行卡的问题,是不是没有在6月份缴纳续期保费就不能理赔呢?业务员安抚好Z女士,告知保险公司有一定的宽限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所以,建议广大保险消费者一定要留意保单的缴费时间并按期缴费,以免在未来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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