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合同文本需看清 谨防被误导
【典型案例】
客户W女士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保险,因死因不明身故,由继承人到我司申请身故保险金。经调查,案件属于责任免除,我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随后客户家属对理赔结果不满向我司投诉,要求按保险责任给付身故保险金。
【案件分析】
本案通过我司调查,发现被保险人身故原因是在家自缢身故,属于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范围,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我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和保险合同条款责任免除,以被保险人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购卖保险时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的每一项内容,特别是黑色加粗字体部分,以免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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