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医疗险“保证续保”口头承诺无效
案例介绍
2021年1月,32岁的赵女士购买“百万医疗险”,业务员口头承诺“保证续保至99岁”。2023年12月该产品停售,保险公司通知“不再接受续保”,赵女士因乳腺癌住院治疗,理赔时被告知“合同已终止”,无法获得赔付。
案例分析
该案例混淆“连续投保”与“保证续保”:保证续保需合同明确“即使产品停售、被保人健康状况变化,仍可续保”,赵女士购买的仅为“可连续投保”产品(每年重新核保)。业务员未在合同中注明“保证续保”,仅口头承诺,赵女士无法提供录音或书面证据。而且保险公司已尽提示义务:合同中用加粗字体注明“本产品不保证续保”,法院认定赵女士“未尽审慎注意义务”。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确认“保证续保”条款:合同中需明确“保证续保X年”或“终身保证续保”,并注明“停售后仍可续保”。
2.留存销售承诺证据:若业务员口头承诺,可通过短信、微信追问“是否保证续保”,保存聊天记录。
3.优先选择长期产品:选择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险,稳定性更高。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