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重疾险并非“确诊即赔”——需符合合同约定
案情简介:
王女士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后因持续胸痛就医,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医生建议她进行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手术很成功,王女士恢复良好。她认为心肌梗死属于重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要求其提供更多病历材料,并表示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核定。王女士非常不解,认为保险公司在故意刁难。
风险提示:
很多人误以为重疾险是“确诊即赔”,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疾病都是如此。重疾险的理赔通常分为三种情况:1. 确诊即赔(如癌症);2. 实施了某种特定手术(如冠状动脉搭桥术);3. 疾病达到某种特定状态(如急性心肌梗死需满足特定的心电图和心肌酶指标)。
案例分析:
王女士所患的“急性心肌梗死”确实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但合同条款中通常会明确规定理赔所需满足的具体医学标准(如要求有典型临床表现、特征性心电图改变、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显著增高等)。保险公司需要审核其病历,确认其病情是否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程度和标准,并非“确诊”病名就可赔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购买重疾险时,不要只关注保障疾病的数量,更要深入理解高发疾病的具体理赔标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关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如有不明,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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