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销售误导引发的退保损失纠纷
案例介绍
2024年3月,62岁的退休教师王女士在某银行办理存款时,理财经理张某推荐了一款"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称"年化收益可达4.5%,随时可取"。王女士在未详细了解的情况下签署了文件。半年后因儿子购房急需用钱,才发现购买的是10年期两全保险,提前退保要损失30%本金。王女士投诉至银保监局,经调查发现:
1.销售过程未进行"双录"(录音录像);
2.产品宣传单页将"演示收益"放大显示,"保险"字样仅用小字标注;
3.回访电话中王女士多次表示"不清楚产品性质"。
案例分析
理财经理张某违反《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未明确说明产品属性,违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未进行风险提示。最终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银行网点被暂停代理保险业务3个月,理财经理张某被处罚款。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消费者在购买前需"三查三问":
1.查销售人员资质(保险执业证编号可官网验证)
2.问清产品具体类型(分红/万能/投连险等)
3.问清退保损失和保障成本
消费者需重点阅读合同关键条款:
1.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2.费用扣除项目和现金价值表
3.犹豫期和退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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