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王先生为妻子投保寿险时代其签名,后妻子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非投保人本人签名"为由拒赔。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退还保费但不承担理赔责任。

案例分析

1. 人身保险必须由被保人本人签字(未成年人除外),否则合同无效。 

2. 代签名可能涉及道德风险,法律严格禁止。 

3. 消费者误以为"家人代签无妨",忽视法律效力。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严禁代签名,包括电子投保的短信/人脸核验环节。 

2.发现被代签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补签名或退保。 

3.销售人员诱导代签名的,可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