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寿险受益人写‘配偶’,离婚后未变更,理赔金仍给前配偶”
案件简介:李先生投保寿险时受益人写“妻子王某”,离婚后未变更受益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将50万理赔金支付给前配偶王某,现任妻子无法获得。
风险分析:受益人以“保单约定”为准,婚姻变化后未及时变更受益人,可能导致理赔金流向非意愿对象。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离婚、再婚等家庭变化后,30天内联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
受益人可写“子女”并注明比例,避免因婚姻变动影响理赔金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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