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赵女士投保定期寿险1年后自杀,家属申请50万理赔,保险公司拒赔,因条款约定“合同成立未满2年自杀不赔,满2年可赔”。

风险分析:寿险设2年自杀免责期,防范投保后短期内自杀骗保,满2年则按正常身故赔。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寿险主要保“意外或疾病身故”,了解免责条款中的时间限制,避免误解“任何情况身故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