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理财型保险混淆“预期收益”与“保证收益”
案例详情:
郑女士在银行网点被推荐“年化收益5.8%的分红险”,销售人员称“每年固定分红,到期本金+收益稳稳拿回”。郑女士投保5万元,合同期5年。到期后实际分红仅累计4200元,年化收益不足1.7%。她查看合同才发现条款明确“分红不确定,实际收益以公司经营状况为准”,销售人员口中的“固定收益”实为“预期最高收益”。
风险本质:
混淆“保证收益”与“浮动收益”概念,夸大预期收益,隐瞒分红险收益的不确定性。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明确区分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如年金险固定领取部分)写入合同,“浮动收益”(分红、万能账户)不保证;
要求销售人员提供产品过往3-5年的实际收益数据,而非仅展示演示收益;
重点阅读合同中“收益说明”条款,确认是否有“不保证”“不确定”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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