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寿险/意外险的“受益人指定不明”
案例简介 :
王先生是一家之主,购买了一份高额寿险,希望在自己身故后能给家人提供经济保障。在填写投保单时,“受益人”一栏,他随手勾选了 “法定”而非“指定”受益人。多年后,王先生不幸因故去世。其妻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王先生的父母也同时提出要分配这笔保险金。最终,这笔身故保险金被依法分配给了王先生的妻子、孩子和父母,未能完全实现王先生只想保障妻儿生活的初衷,并引发了家庭矛盾。
风险提示:“法定”受益人意味着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这可能会带来以下问题:
1. 家庭纠纷: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分配争议,违背了保险保障和和谐的本意。
2. 保险金外流:如果父母继承后,将来再由其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继承,可能导致保险金最终未能全部用于其核心小家庭(配偶和子女)。
3. 可能用于清偿债务:作为遗产后,需要先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明确指定受益人:投保时,强烈建议明确指定受益人(如妻子、孩子)及其收益比例(如妻子70%,孩子30%)。这样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可以直接、无争议地给到想保障的人手中。
选择“法定”虽然简便,但可能留下隐患,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定向传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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