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车辆转让未通知保险公司 - 车损险拒赔纠纷案
案例简介
王某为其名下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保险期间内,王某将车辆卖给了赵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车辆,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未通知保险公司。几天后,赵某驾驶该车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赵某(或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车辆转让,未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赔。
风险分析:
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即使未过户)但未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车损险赔偿责任?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车辆买卖需及时办理保险批改: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尤其是车损险、三者险等),车辆转让后,买卖双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批改)。
保险利益随所有权转移:原车主(原被保险人)在转让车辆后失去保险利益,新车主成为保险利益的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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