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35岁的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推荐下,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刘女士明知自己患有乳腺结节,但担心如实告知后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或增加保费,于是选择隐瞒该信息。2024年,刘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医院的就诊记录发现刘女士在投保前已患有乳腺结节,且未如实告知。最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拒赔决定,并解除了保险合同。

风险分析:

一方面,投保人故意隐瞒健康状况,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这是保险行业的基本原则。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费。另一方面,这种行为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诚信环境。保险是基于大数法则,通过众多投保人缴纳保费来共同分担风险,如果部分投保人隐瞒风险,会导致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评估出现偏差,进而影响保险产品定价的合理性,损害其他诚信投保人的利益 。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前,应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如实回答保险公司提出的所有问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即使是一些自己认为不严重的疾病,也需如实告知。在投保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了解如实告知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同时,保留好与保险代理人沟通的记录,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