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隐瞒病史导致拒赔,如实告知保障消费者权益
案例简介:
赵女士在一次健康讲座后,她决定为自己投保一份医疗险,期望能在生病时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她想起自己几年前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但因无明显症状且生意繁忙,就未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她心存侥幸,觉得甲状腺结节不一定会引发疾病,便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这一病史。投保后不久,赵女士因甲状腺疾病病情恶化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她满怀期待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过程中,通过查询赵女士的过往就医记录,发现她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病史,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拒绝赔付她的医疗费用。
风险分析:
如实告知是《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保险合同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订立的,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提供的健康信息评估风险、确定保险费率。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就破坏了这种诚信基础,使保险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超出预期的风险。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不退还保险费(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健康险时,消费者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问卷,不隐瞒任何与自身健康相关的重要信息。如有不确定的健康问题,可先咨询医生,获取专业意见后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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